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
濮示范办〔2022〕26号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
开州办、卫都办,示范区各部门:
现将《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凡从事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制造、销售棺木及其他土葬用品。对违规经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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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