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服务中心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15年1月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复成立,承担着示范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农业农村方面的服务性、事业性工作;承办着示范区社区和村容村貌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切实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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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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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夏季:早8:00—12:00,下午3:00—6:30
冬季:早8:0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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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393—87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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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王富国
五、机关职能
1.农业、畜牧等农业农村方面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一)乡村振兴工作。农业农村有关政策研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三)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工作。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农业污染普查,指导农村减少有害化肥和农药使用。
(四)农情信息工作。负责农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五)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拟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规章草案;指导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
(六)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牵头组织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指导、督导办事处落实好秸秆禁烧工作。
2.林业工作
(一)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二)湿地保护和森林公园工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森林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三)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工作。
(四)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区森林、湿地、沙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六)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3.水利工作
(一)河长制工作。落实各级河长管护责任,推进河湖环境整治,强化河道管理和保护措施,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改善辖区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水体安全。
(二)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各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监管,加强对各村水质的监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为居民健康筑起饮水屏障。
(三)水旱防御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的河流汛前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值班及巡河制度,储备防汛物资,强化防汛抢险队伍力量,确保汛期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确保河湖安澜。
(四)四水同治工作。谋划实施水利工程项目,重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确保“四水同治”工作落地见效,推进示范区新时代水利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