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责任分工的通知
开州办、卫都办,示范区各部门: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濮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濮政办〔2022〕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责任单位要深刻、准确、全面认识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以及本责任分工确定的工作任务。克服认识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持服务大局,优化政务公开职能,突出实效性导向、针对性措施,把准要义,全面部署,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严格督导,强化执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争先的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重点工作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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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提高涉及市场主体决策公开的靶向性和质量。围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切实稳定市场预期,不断增强发展信心。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信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相关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及时关切和回应“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区组织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招商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应急办、执法四大队、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 |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使用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加大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严控涉企收费。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
区税务局 |
一、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释放消费需求、持续推进“三个一批”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所涉及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区发改局、财政局、招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规定,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初审本级政府年度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目录,报本级政府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项目主管单位,目录及与之相关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关竣工等8类信息,按照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形式,在有关部门网站发布,同时推送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所涉及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
区发改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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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
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
区综合办、发改局、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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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政府信息送万企”活动。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惠企政策、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利企惠企政策信息,依托县(区)政府网站,以二维码形式,精准推送,实现扫码能获取、获取用得上,助力企业育新机、开新局。 |
区综合办、发改局 |
一、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
(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发挥牵头作用,严格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公开制度规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年度抽查计划(包含联合抽查计划)应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 |
市场监管分局 |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类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22〕8号)要求,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执法等十类行政执法信息。 |
区组织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环保办、公安分局、执法四大队、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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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
(一)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加强疫苗接种和防疫知识科普宣传,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
区卫健办 |
(二)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
做好就业信息公开。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策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以公开助力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
区组织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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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
区组织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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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加大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落实“双减”政策的信息公开服务,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于9月底前在部门网站集中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
区教育办、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 |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
(三)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环境保护等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区综合办牵头 |
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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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深化公开 |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区综合办牵头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区综合办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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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区综合办牵头 |
三、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深化公开 |
(二)有序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
依托濮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http://beian.pyzffzw.gov.cn),巩固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及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2022年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探索新增特色主题分类,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区综合办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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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
区综合办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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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
要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各级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政策制定机关应积极向政策执行机关、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开展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工作,增强政策易读性和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一致性。 |
区综合办、发改局 |
三、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深化公开 |
(三)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
要以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广泛的、统一的、准确的政策共识为抓手,以推动政策落实、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为目标,围绕“把政策讲清楚”,一体推进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市场主体倍增、农民工工资支付、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减税降费、医疗社保、升学培训、土地征收、旧区改造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以公众关注作为切入点做好政策集成和“政策问答库”,提供政策打包、精准推送、一站式答疑等服务。 |
区综合办、发改局 |
四、围绕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
区综合办 |
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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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的通知》制作的规范文本,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要求,及时准确答复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区综合办 |
四、围绕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区综合办 |
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强化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总门户”“总入口”地位,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应确保在政府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的方式代替政府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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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要学习借鉴郑州市及所辖县(区)等先进地区的好的做法经验,对表检查,对标提升,突出信息发布,做好政民互动,完善办事服务,减少扣分项,拓展加分项,把省政府季度检查与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强化正向激励,努力从保底合格向优质高效转变,切实把政府网站办成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富有特色、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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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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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政府信息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四、围绕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对已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严格依照标准目录,公开各领域事项信息。 |
区直各有关部门 |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县(区)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做到“村有册、乡(镇)有簿”。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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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充分发挥专区“实体店”场景效应和互动优势,提供亲民便民的查询、解读、咨询、回应服务,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通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本县(区)招商引资、利企便民、展示形象的亮丽“名片”。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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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推进村(居)“码上公开”实现“全覆盖”。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实现“全覆盖”工作目标。每个村(居)设置不少于3个标识牌,标识牌精美大方、位置显著、布局合理,达到量合规,质保证。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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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任务落实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一)强化工作保障 |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
区综合办 |
(二)做好协调督导 |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县(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标准,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区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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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工作落实 |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县(区)实际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发布本县(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对省政府2021年度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把其他县(区)、部门存在的问题,当做自己的不足,举一反三,逐项比对核实,有则改,无则戒,防止“新年不理旧账”,切实提升评估实效。 |
区直各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