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五件事”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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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

上有关“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交房即交证”“免申即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等优化营商环境5件事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

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严格按照分工持续推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每项工作任务于7月1日之前改革到位。

二、强化合作,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无条件配合,主

动担当、服从安排、精诚合作,共同推进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按照“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报”的工作模式持续推进,每月13日、2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区督查办

三、严格督导,定期通报区督查办将把“五件事”作为

今年的督办重点,采取明查暗访、体验办理等方式强化督导,持续跟踪各项进展,盯紧盯牢、一督到底,每月通报工作情况,严格督查问效,对工作落实到位、率先完成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形式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五件事”责任分工表。

 

 

 

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五件事责任分工表

序号

名称

涉及事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有诉即办

综合办

综合办

2

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发改局

综合办、发改局、税务分局、财政局

3

审批事项免证可办

综合办

综合办

4

一件事一次办

企业开办

企业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分局

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税务局

公章刻制备案

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

发票领用

税务局

开设对公账户

税务局

企业准营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査

消防大队

5

一件事一次办

员工录用

就业登记

人社局

人社局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卫健办人社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人社局

职工参保登(基本医疗保险)

卫健办

企业简易注销

税务注销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企业注销登记

新生儿出生

预防接种证办理

 

卫健办

户口登记

卫健办、公安分局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卫健办

社会保障卡申领

人社局

灵活就业

就业登记

人社局

人社局

社会保险登记

人社局

 

 

公民婚育

户口迁移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公安分局

生育登记

公安分局

扶残助困

残疾人证办理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卫健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人社局、卫健办

军人退役

退役报到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登记

人社局、卫健办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人社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卫健办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卫健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公民身后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公安分局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卫健办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人社局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公安分局

企业职工退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人社局

人社局

职工正常退休(退职)申请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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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7-06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