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示范区营商环境“五件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综合办、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卫健办、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税务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有关“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交房即交证”“免申即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等优化营商环境5件事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示范区营商环境“五件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贾天峰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
成员:翟 慧 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王世冬 区督查办副主任
禹 鹏 区保密办副主任
赵艳丽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耀武 区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庞志勇 区财政局副局长
运 宁 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楠 区卫健办副主任
段 峰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刘 威 区消防大队参谋
郝红燕 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宋玉峰 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副局长
陈国强 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办,翟慧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世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5月29日
넶0
2023-05-29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