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首页    营商环境    关于公布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社会关注、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方便企业、群众反映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公告之日起受理阻碍企业发展,设置各类显性、隐形壁垒等突出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重复执法、吃拿卡要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等问题和其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为示范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受理范围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2.“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4.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

5.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

6.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7.政务服务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1.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的;

3.涉及信访、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涉法涉诉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4.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可通过“12345”热线、区营商办电话(8790079),区营商办邮箱(pyxqdcb@163.com)、信函进行投诉举报

浏览量:0
创建时间:2023-11-08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