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操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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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操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RHZB-G-2024-98

2.2项目名称: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操场改造提升项目

2.3工程地点: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校内

2.4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程预算:2321697.52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2.7质量标准:合格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务合同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2022年度供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5 信誉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获取,地点:华龙区黄河中路汇丰海斯顿19号楼1单元1903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4.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证书(全部复印件逐页盖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温馨提示:鉴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大家身体健康,建议尽量减少外出,采取网络化办公的方式参与招投标工作,在此期间,我们将提供电话咨询方式为您解答。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http://pyxinqu.puyang.gov.cn)上发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濮阳市卫都实验学校

人:马杰磊   

   话:138493250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仁厚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亚伟    

联系方式:19638624111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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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5-16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