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对市九届二次会议第58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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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学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龙湖龙山周围停车场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龙山龙湖、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建议后,我区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指定停车场管理部门进行答复,希望答复情况得到您的满意。

    一、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示范区沿湖岸线停车场,集中整治僵尸车现象,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濮政办〔202041号),按照示范区领导批复意见(濮山湖〔202111号),由示范区下辖国有平台公司濮阳山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示范区龙山、龙湖停车场采取智能车行道闸及智能停车服务云平台智能化管理。

    二、龙湖龙山目前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要求,是在向市交警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经濮阳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批复的基础上,对示范区沿湖岸线12个停车场按照二类区域进行政府定价,经价格公示无异议后正常开始停车收费。

    三、自龙山龙湖停车场规范管理以来,提高了停车场利用效率,改善龙湖龙山周边交通秩序,缓解了路边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使龙山龙湖现有停车资源活起来、用起来,让市民旅客的出行更加高效便捷,更加舒心。

    四、您提出的关于在龙湖龙山周围停车场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的议案,我们会在龙山龙湖停车场运营过程中,根据运营情况,适时调整或者延长龙湖龙山周围停车场的免费停车时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公共服务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公共停车场服务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示范区必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再上新的台阶,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单位: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393-8790079

    联 人:王世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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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5-31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