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工作,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组织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组织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七)指导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的业务建设。
(八)教育队伍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九)指导队伍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体能训练,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
(十)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队伍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十一)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二)搞好队伍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消防指战员生活水平。
二、主要负责同志:郭明发
三、办公时间:
防火业务: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30;冬季8:00—12:00,14:30—18: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急救援:全年24小时执勤备战。
四、办公地址: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历山路与卫都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邮 编:457000
五、办公电话:0393—538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