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示范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事项的通知

首页    通知公告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示范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事项的通知

示范区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2023〕76号)精神,结合示范区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示范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统一使用濮阳市城区“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是指网上报名、网上审验证件、网上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对象

(一)小学招生报名对象:年满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市主城区户籍,在示范区辖区内学校招生范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且未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符合示范区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非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报名对象:具有市主城区户籍,在示范区辖区内学校招生范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示范区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报名办法

2023年示范区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使用濮阳市城区“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i濮阳”微信小程序),符合示范区辖区内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须通过“一网通办”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学生按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 招生报名条件

(一)自购住房居民子女(含商品房、商住两用房、祖孙三代共住房、自建房、宅基房)。 报名后,通过“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校验学生与父母的身份信息;房屋所有产权证(含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宅基证等)。学生父母双方不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须上传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须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号并上传《出生医学证明》,若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填写母亲的身份证号并上传母亲身份证。

(二) 市城区户籍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报名后,通过“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校验学生与父母的身份信息;无自购住房信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信息。学生父母双方不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须上传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须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号并上传《出生医学证明》,若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填写母亲的身份证号并上传母亲身份证。

(三) 非市城区户籍无自购住房,租房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后,通过“一网通办”招生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校验有效居住证;无自购住房信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信息;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人员须校验工商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信息。学生父母双方不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须上传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报名时须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号并上传《出生医学证明》,若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填写母亲的身份证号并上传母亲身份证。            

四、招生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2日8:30-8月6日18:30。8月11日家长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网报信息核验情况。

(二)网报信息初审:8月7日-8月10日。由区教育办统计网报数据,并负责网报信息初审。

(三)公布招生划片范围:8月10日,区教育办公布示范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四)网报信息复审:8月11日-8月12日。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网报信息复审。复审不通过的,由区教育办重新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五)招生录取:8月13日-8月22日,区教育办指导各招生学校录取新生。

(六)录取结果查询:8月23日-8月24日,家长通过“一网通办”招生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打印《入学通知书》。

(七)录取结果更正:8月25日-8月26日,如果录取结果与划片分配不符,学生家长可到指定招生咨询点(公布招生划片范围时同时公布咨询点设置地点)进行咨询并提出申请,区教育办重新审验,并根据审验结果重新分配。

(八)报到入学:8月27日-8月29日,小学、初中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到。

五、网上报名流程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一要加强各学校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做好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二要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

(二)加强保障,搞好服务。各招生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安排专人为学生家长提供报名咨询、指导服务,确保学生家长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示范区教育办招生咨询电话:0393-8790018

示范区教育办招生举报电话:0393-6669599

 

附件:1.2023年濮阳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操作指南

             2.2023年示范区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须知

      3.2023年示范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2023年8月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浏览量:0
创建时间:2023-08-01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