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开州办、卫都办,示范区各部门: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19日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促进社区(村)
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巩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全面提升社区(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办〔2021〕33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的通知》(濮政办〔2022〕39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濮政办〔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坚持保障基本与普惠多样相结合,坚持深化改革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系统推进相结合,持续完善区、办、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社区(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优化提升开州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积极谋划卫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区智慧养老平台“六助”功能完善,全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在社区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4年底,卫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六助功能更加成熟,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组网运营更加完善,到2025年底,创建示范性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个、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
1.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弘扬孝亲敬老美德,强化家庭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地位。依托示范区老年养护院实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培训及服务,鼓励家庭成员学习老年人康复护理知识和技能,提升照护老年人的能力。到2025年底,全区培育养老人才队伍400人次。鼓励具备专业照护能力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提供短期专业化照护服务,为有需求的居家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康复护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2.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照国家、省、市任务目标,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纳入适老化改造范围,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具器具适配”为主要内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到2023年底,完成2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并在有意向的老人家中安装SOS智能服务器;到2024年底,累计完成2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二)完善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
1.有效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积极推进现有资源开发利用,有效盘活社区及周边的闲置土地、设施,不断满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所需场地空间。对2017年9月19日以前建设的小区补建养老用房,2017年以后建设的小区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商业设施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应符合无障碍环境、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要求,符合养老服务用途规范。(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2.统筹推进村改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居委会办公场所,设置日间照料中心,配置康复室、娱乐室、休息室、老年人就餐处等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巡防关爱服务,并逐步将村改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纳入全区智慧养老平台,实现组网运营。(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3.加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设。新建居住区要全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每处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项目,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每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要持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管理,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交由社会力量开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严禁擅自改变使用用途。(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4.着力解决养老设施消防审验合规。对于消防和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的养老机构,因规划许可、土地性质、不动产登记等前置手续未取得消防审查验收合格手续的,由区管委会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会商,联审联批予以办理消防合格手续。2023年底,养老服务设施要全部完成消防审验,达到消防设备齐全、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提升社区(村)养老服务能力
1.推进社区养老设施高效运营。以颐养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顼龙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突出标准化建设、连锁化运营、品牌化打造、智能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五化引领”,鼓励支持各类养老服务组织以大带小、以点带面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辐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24年底,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运营,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助行、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2.推动社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区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公职人员、大中小学生、志愿者等利用闲暇时间,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重点,为独居、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居家探访、文化娱乐、闲暇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探索设立“志愿服务计分制”。(责任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文明办、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3.发挥养老机构辐射带动作用。示范区老年养护院在满足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要基础上,对社会老年人开放,扩大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养老服务示范创建工程。通过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高品质服务,推进示范性项目创建,打造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项目。2024年底,实现示范创建卫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7个日间照料中心。到2025年底实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创建率100%、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建率100%。(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四)创新社区(村)养老服务模式
1.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养老服务同步实施,健康管理服务与养老需求有效对接,协同开展居家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干预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养老服务。推进卫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设置72张床位。充分发挥颐、养、康、护、娱等方面优势,将卫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市医养、康养龙头项目,引领带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2.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依托“1+8”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手机APP、适老智能用品,实现供需对接、智能监控,让老人融入智能化社会,乐享“数字生活”带来的便利。2024年,以绿城、孟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打造智慧养老示范点2个,安装SOS智能服务器;以老年养护院为试点,通过街道、社区组网运营,搭建机构、社区、家庭等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供需充分对接、要素充分融合的养老服务智慧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点餐式”“六助”线上线下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2025年底,全区所有社区基本完成智能化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远程智能、视频监控、一键呼叫等方式,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3.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村改居社区依托“五星”支部创建,加强农村留守、空巢、独居等老年群体的关爱服务,构建街道牵头,村两委负责,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3年,培育孟村、祁家庄2个村改居养老服务示范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社区(村)养老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4.支持“养老+行业”融合发展。全面开放养老市场,鼓励物业、家政、医疗、文旅、体育、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养老产业,丰富养老业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鼓励有养老服务经验、能力的企业到示范区投资兴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养老产业园,以事业促进产业,以产业支撑事业,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区招商融资促进局二局)
(五)促进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
1.引导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聚焦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广泛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培养成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其取得合法回报和持续发展。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到2024年底,培育本地知名养老服务机构不低于1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
2.提高基本服务对象覆盖面。着力“兜底线、保基本、促普惠”,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城乡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凡有意愿入住示范区老年养护院的,应养尽养、应进尽进。将低保家庭中60岁以上失能老年人、70岁以上失独老年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优先列入保障基本养老对象范围,对有意愿入住区老年养护院的,可适当减免床位费。(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开州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年初统一安排工作任务、年中统一督导推动、年末统一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领办养老服务重点任务,推动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加强统筹谋划,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引导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的职责,建立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将发展养老服务经费作为重大民生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要规范使用国家、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床位补贴等资金。
(三)强化人才支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养老机构人才需求衔接机制,加快培育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实训基地。依托我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持续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积极参加市级养老服务技能大赛,吸纳新增劳动力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落实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打造“示范区护工”品牌。
(四)加强综合监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远安全运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22〕30号)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印发